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要求做好2020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现将学院2020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想政治课教师座谈会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院实际,经过几年的持续推进,我院信息公开已经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参与和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有效服务了学院自身发展,成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有效推手,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学院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兼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副院长兼任,成员由学院办公室、政治处等22个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学院开设了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了学院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为保护信息系统安全,按照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要求将学院网站定为三级等级保护系统,充分利用学院微信公众号、党员学习交流微信群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公开各类非涉密信息、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学院教学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信息解读,回应师生和社会的关注。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现已完成信息公开的情况

1、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

学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逐一对照,现已基本完成主要包括学院制定和可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章程、学院发展规划、学院工作计划和总结、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情况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均已上传学院网站信息公开栏目。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

主要有学院招生简章、收费项目及标准;学院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情况;评选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学院对这些重要事项均公开发布,保证了师生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此外,收集整理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学院人事安排、教职工晋升晋级、教职工职务职称津贴发放办法等;学期、年度职工考核评优,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及推荐人员;团委和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名单等信息上传公开。

3、学院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已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录取信息,招生咨询电话保持畅通,及时解答学生咨询。

4、学院坚持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内容;及时将各班级缴费情况通报学生处及各学员大队;对财务管理及报销流程也做到了告知每一个教职工。学院实施全院各部门财务预算制度,各部门预算公开透明,做到量入为出、计划开支。学院坚持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标准、评定金额和评定结果及时公开公示。

(二)信息公开的数量

学院上一学年对官网进行了重新注册完善,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学院网站正常使用。今年学院已通过网站公开各类文件、预案、信息等近215条,自OA内部办公系统调整运行以来,今年已公开处理各类文件、信息226条,另外正在通过公示栏、微信平台、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类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学院积极打造数字化校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网络办公,建立了学院官方微信,有计划、分步骤地丰富网上教学和行政资源,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信息平台,把学院的重大新闻、改革举措、规章制度、工作和活动安排等公之于众,让师生员工及时知晓。充分利用OA系统和公文传输系统这些先进的办公渠道,将学院举行的各项庆祝活动、扶贫动态、巡视整改、主题教育、常规工作、集会及教育教学、招生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和主管局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使分管部门对学院全方位工作有所了解,同时为广大师生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办事服务。并拟在网站设立“院长电子信箱”等,以畅通信访和舆论监督渠道,拓宽监督范围。同时,学院还通过链接山西监狱网站等通报我院相关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原则

在信息公开的原则上,学院坚持公开与保密并重、广度与深度并举的原则进行信息公开工作。纯属校内事务不必向社会公开;对干部的评议情况作概要性公开;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决不随意公开;上级下发的机密文件坚决不作公开;对于师生申请公开的信息,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酌情予以公开;本年度学院未收到师生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信息公开的时间

在公开的时间上,学院努力做到常规性的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坚持按阶段公开,短期性的坚持随时公开,突发性的坚持及时公开,如确实不必在第一时间公开的也要适时适地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院在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

1、个别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到位,重视程度不同,报送及公开情况也不够平衡;

2、个别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

3、个别部门信息公开条目栏目不够清晰或有条目栏目但无内容;

4、在主动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院教职工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

2、继续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院职能部门和学院的作用,促进各部门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3、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内容,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院各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4、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学院网站的完善工作,全面推进学院OA办公系统。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同时继续使用校务公告栏等传统有效的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5、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