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0 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要求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21〕28号)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和《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编制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度,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山西省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法公开学院各项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充分发挥学院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持续加强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将学院官网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平台;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校务信息发布和与师生、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有效促进学院依法治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学院2020-2021学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共189条,其中学院官网发布信息8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9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一是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二是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相关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信息;三是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学院人事安排、教职工晋升晋级、教职工职务职称津贴发放办法等信息;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期、年度职工考核评优,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等信息;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及推荐人员信息;团委和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名单等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一是通过学院官网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二是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针对不同受众,用接地气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形式,及时向全社会发布学院信息。三是通过公示栏、微信平台、电子屏等其他形式公开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本学年度尚未出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良好。本年度内,针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没有收到任何投诉或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院在稳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二是学院部分处室对于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时效性不强。下一学年度,学校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是完善主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培训和考核,提升工作水平。围绕学院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更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校务信息,以增进师生、公众对学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二是加强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文件精神的学习,结合工作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理解,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切实提高学院信息工作质量。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