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次数: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现将我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8日上午9:00--12:00

地点: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阶梯教室(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南路34号)

二、资格复审人员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符合招聘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四)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

5.招聘岗位要求有从业(职业、执业)资格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7.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后左上角装订上交。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次数最多为2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351-2873769      

监督电话:0351-287378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3年6月5日